(二)信贷政策
我国对林业的投资仍然是以国家投资为主体,而国家投入采取的是项目投资法。国家投入主要集中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杨树作为人工林,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主要是属于商品林,在目前情况下,要获得国家的投资是很困难的;对杨木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萎缩,加上缺少有竞争力的建设项目,很难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整个国家林业贷款的落实率和利用外资规模下降,杨树资源生产过程中,要获得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都很困难,利用外资的规模,也在不断萎缩。如何解决杨树产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问题,我们认为:
1、增加营林业政策性贷款
增加营林业政策性贷款,并作为长期优惠措施,采取财政贴息,对集体和农民个人建设一定规模的杨树商品林基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
2、积极争取利用国际经济组织贷款
杨树产业化过程中,由于其速生丰产特性,特别是杨木加工技术的突破,对保护环境和发展地方经济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着其独特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在国家对林业投入不足情况下,利用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营造人工林,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源和环境的管理、保护和投资采取的是传统的项目投资法,而国际组织的经济援助是项目投资的主要来源,发展杨树产业,要积极争取项目,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国家林业局.2000中国林业发展报告:46—54页)
3、积极制定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
民间投资是解决林业投入不足的有效方法。在分户承包经营情况下,农民要获得营林的资金是很困难的,我们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明确林地使用权的范围,制定允许农民以其所享有的林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政策,在保证商业银行权利的前提下,使广大农民获得发展资金。为确保资金的使用,银行可建立必要的监督机构,可实行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