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继续贯彻和执行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
对于一些贫困地区,在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应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为此国家级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扶贫措施,实践证明,扶贫开发工作不能单纯依靠“输血”型的政府投入,自我发展的“造血”机能的形成和发展是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五)建立合理的林业产业组织
目前,我国各省、市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了林业产业化、生态林业的目标。林业产业化涉及到营林、木材加工、销售主体的经济协作和组合,是从经济组织上健全林业,帮助当地农民。坚持“按产业化发展林业”的思路,实现产销一体化。林业产业化正在逐步形成,而一体化经营仅仅在个别地区存在,且各自独立,无法形成相互联系和支撑的体系。杨木生产商品化与产销一体化相联系,要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功能,产销一体化的组织形式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营林比较效益低,其后续木材加工、销售环节所占的附加值较高,一体化经营,使农民可以从加工、销售环节分享利益,有利于林业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改变单一层次面对市场的情况,农民、企业(加工和其他组织)联合、协作进入市场,增强驾驭市场的能力,提高林业的综合生产力。
总之,在纵向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产销一体化,通过市场来优化组织结构,实现优势的结合,使林业真正成为部分地区的经济增长点。(http://www.yangshu.org搜集整理)
